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 年 7 月 18 日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5 年第 2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
基金主代码 1668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8 月 20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9,375,049.38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对沪深 300 指数
严格跟踪的基础上,通过量化投资方法进行积极的组合
配置和管理,力争实现稳定的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和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按照成份股在沪深 300 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
指数化投资组合的基础上,采用量化模型对成份股的权
重进行相应调整,力求在控制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偏离
度的前提下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9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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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LOF)A (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6802 01437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22,679,432.29 份 36,695,617.09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5 年 4 月 1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A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C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A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2.29% 1.05% 1.22% 1.04% 1.07% 0.01%
过去六个月 1.97% 0.94% 0.08% 0.97% 1.89% -0.03%
过去一年 17.28% 1.28% 13.14% 1.32% 4.14% -0.04%
过去三年 -5.85% 1.02% -11.38% 1.05% 5.53%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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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五年 16.51% 1.12% -4.65% 1.12% 21.16% 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C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2.16% 1.05% 1.22% 1.04% 0.94% 0.01%
过去六个月 1.72% 0.94% 0.08% 0.97% 1.64% -0.03%
过去一年 16.70% 1.28% 13.14% 1.32% 3.56% -0.04%
过去三年 -7.12% 1.02% -11.38% 1.05% 4.26% -0.03%
自基金合同
-10.45% 1.08% -16.29% 1.10% 5.84% -0.02%
生效起至今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9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5%。
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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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由浙商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
年 8 月 20 日,截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转型已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本基金的
基金经
胡羿先生,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雪
理,公司
松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化
智能权益 2021 年 8 月 3
胡羿 - 10 年 投资经理、五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投资部副 日
司量化研究员、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量
总经理
化研究员。
(主持工
作)
本报告期本基金不存在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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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证监会规定和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
金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为了规范公平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公平交易制度。在投资决策层面,本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
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对不同类别的投资组合分别管理、独立决策;在交易层面,实行集
中交易制度,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严禁在不
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在监控和评估层面,本公司监察风控部将每日审查当天的投资交
易,对不同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同
时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公司旗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控制方面,未出现成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亦未受到监管机构的相关调查。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按照沪深 300 指数增强策略操作。本基金通过投资约束和数量化控制,
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使用定量分析等技术,分析和应对导致基金跟踪误差的因素,积极应对市
场的剧烈变化,努力将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在较低水平下,实现增强策略,达到产生相对基准超
额收益的投资目的。报告期内基金较好的完成了跟踪目标的同时,各类模型运行稳定,相对于基
准取得了一定的超额收益。除日常因子迭代以外,继续强化机器学习的研究应用,寻求具有特异
性的超额来源。
二季度 A 股市场波动较大,4 月初受到关税事件影响快速下跌,之后随着市场情绪改善大盘
逐步高走,整体区间震荡,以结构性行情为主,新消费、军工、金融表现较好。风格看,成长、
小市值风格表现较好。以 A 股核心指数成分股作为统计样本。目前上市公司净利润增速仍处于 0
附近,ROE 均处于历史较低区间。中长期视角来看,A 股潜在修复空间显著,当前是长期配置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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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比区间。预期全年 A 股市场在无强力政策刺激下,总体较为平稳,以结构性机会为主。密切关
注国内经济及上市公司经营质量的修复状态。如果短期出现估值端的回调,我们觉得会是权益市
场较好的参与机会。
从去年四季度和今年一季度,市场风格的剧烈变化,量化模型的短期表现出现一定扰动,二
季度因子表现总体改善印证了量化投资体系的长期有效性。我们会继续沿着基本面逻辑构建精细
化的投资模型,同时利用 AI 捕捉短期交易机会,努力为投资者创造可解释的、可回溯的超额收益。
截至本报告期末,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 A 基金份额净值为 1.8376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
值增长率为 2.29%;截至本报告期末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 C 基金份额净值为 1.8088 元,本报告
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1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22%。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其中:股票 266,460,060.93 86.53
其中:债券 15,595,668.60 5.06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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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3,041,717.48 1.04
B 采矿业 11,951,326.00 4.10
C 制造业 136,278,782.70 46.7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D 9,756,146.48 3.34
供应业
E 建筑业 6,341,498.50 2.17
F 批发和零售业 797,524.00 0.2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511,738.32 2.57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I 9,170,837.48 3.14
务业
J 金融业 66,830,208.24 22.90
K 房地产业 768,690.00 0.26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35,936.00 0.2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630,510.00 1.24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6,064.00 0.04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56,930,979.20 88.05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578,197.00 0.54
C 制造业 2,822,017.88 0.9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D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2,244.00 0.0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334,540.00 0.8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I
务业 - -
J 金融业 2,777,583.49 0.95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4,499.36 0.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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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9,529,081.73 3.27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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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公允价值变动
代码 名称 持仓量(买/卖) 合约市值(元) 风险说明
(元)
IF2509 沪深 300 股 5 5,830,500.00 89,100.00 -
指期货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89,100.00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41,406.49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112,740.00
当基金仓位较低以及基差负向较大时,买入期货以获取超额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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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资产或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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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份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
项目
(LOF)A (LOF)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23,823,782.34 52,397,744.53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3,550,565.24 7,805,070.18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4,694,915.29 23,507,197.62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2,679,432.29 36,695,617.09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单位:份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
项目
(LOF)A (LOF)C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 1,750,189.60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 - 0.00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 - 0.00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 1,750,189.60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
- 1.10
份额比例(%)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
持有基金份
资
额比例达到
者 期初 申购 赎回
序号 或者超过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类 份额 份额 份额
别
区间
产品特有风险
(1)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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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构成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与
机构投资者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的风险。
(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3)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机构投资者赎回后,可能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若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可能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基金财产将进行清算。
(4)基金规模过小导致的风险
机构投资者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过小。基金可能会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时交
易困难的情形。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 99 号万向大厦 11 楼及 12 楼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预约查阅,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zsfund.com 查阅,
还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67-9908/021-60359000 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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